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延边州分行业务库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一)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个标包,分别为: .标包一:长春市分行业务库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 .标包二:延边州分行业务库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 (二)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为上述标包各遴选出名合格供应商,共计名,服务期限为年(自本项目甲乙双方均在采购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投标人可选择单独或全部投标上述标包,但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获得上述标包中标人资格,本项目将按标包一、标包二顺序进行分别评标,并按照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分别排序,标包一的候选中标人将不参加标包二的评标综合得分排序,各标包排名第一位的将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服务内容。本项目所称现金清分是对现金实施清点和分类整理的过程,具体是指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对回笼到招标人处的本外币现金进行区分面额、套别(含版别)、真假鉴别、数量核对与记录,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挑剔、分类等处理过程。 (五)服务方式。驻场服务模式,是指由招标人提供现金清分作业场地等硬件设施,投标人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服务人员,完成现金清分作业全流程的模式。 (六)服务地点。 .标包一:招标人吉林省长春市辖内长春市、德惠市、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区、公主岭市分支机构所在地; .标包二:招标人吉林省延边州辖内延吉市机构所在地。 以上信息详见附件。 (七)外包服务人员数量。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符合本文件第四条&;外包服务人员要求&;标准的外包服务人员,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最终使用单位充分协商,并按照实际外包工作量,分别为招标人各业务库合理配置外包服务人员规模,确保各业务库的每日清分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八)预估工作量。本项目年度预计现金清分数量为招标人或最终使用单位根据以往年度实际清分数量及未来业务发展计划目标测算得出,仅作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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