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补充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补充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总预算:.万元;预算单价:元/人/年。其中保费元/人/年;账户托管式医疗元/人/年,补充医疗账户托管式医疗服务费%/人/年。
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在国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投标的,可以由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提供相应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其他说明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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