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荔湾区核酸检测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核酸检测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漫玥、吴松浩、池锦俊
项目联系电话:滕小姐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号侧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滕漫玥(邮箱:@.)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号远晖商厦楼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核酸检测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名中选人对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以及各定点结算医疗机构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开展的大规模、常态化、“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数据以及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大规模、常态化、“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经费开展专项审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采购方式: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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