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年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安博会场馆布置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年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安博会场馆布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万元(不含税)。 .采购内容:年新疆电信安博会展位宣传布展服务采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万元(不含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选人须具备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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