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宇通摆渡车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宇通摆渡车维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宇通摆渡车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天津市·市辖区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为天津分公司地面服务部(宇通)摆渡车提供维修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按照我方或随车手册标准及具体要求为(宇通)摆渡车进行维修、维护及排除故障等工作。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营业执照》、同类机场摆渡车维修资质或大客车维修资质。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技术需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普遍适用的服务标准、我方或随车手册的标准及具体要求对我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及排除故障等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维修质量给以负责,满足我方生产需要。修理后应恢复车辆的安全使用性能,且修理的部件不得对其他部件以及整车造成损害或者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 服务标准:.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及原厂专用配件。.一般维修保养或小故障(不涉及换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小时以上维护保养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保证所保养车辆自出厂之日起正常小时或三个月(先到为准)内提供质保期,维修车辆(不含小修及排故车辆)自出厂之日起正常小时或六个月(先到为准)内提供质保期。.供应商维修所更换的非易损件在保质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供应商应免费负责更换。.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提供出厂车辆跟踪服务。 验收标准:供应商应使用双方约定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维修材料,否则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供应商维修过程中要及时填写维修技术资料档案和检修记录等材料,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增加的维修项目须经我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在车辆出厂前,对于整车修理、专项修理,供应商应向甲方交付汽车维修竣工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建议合同期限:个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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