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韶关市曲江区九龄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九龄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韶关市曲江区九龄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韶关市曲江区九龄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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