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花园工程建设项目瓷砖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花园工程建设项目瓷砖采购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滨河花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闸东路北侧、中坝北路西侧、河滨西路南侧),按照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在指定位置卸货,具体按交易发起人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配合材料送检验收,确保正常使用。 ()招标范围:滨河花园工程建设项目瓷砖采购项目,工程量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货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交货,且在年月日前供货结束。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且一次性通过验收,其中#、#楼能满足省优质工程(扬子杯)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估算价:.元。 .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交易响应人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其他条件: 投标时,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 交易响应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交易响应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各交易响应人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若因交易响应人中标后以中标价格低等理由不及时供货导致现场施工进度滞后,经交易发起人催告二次无效后,交易发起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或再次招标选择其他单位,因交易响应人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因此而给交易发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以外的金额,交易发起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工期损失(含业主对交易发起人的违约处罚)、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 本工程材料参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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