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预算:个项目合计为.万元。
.采购内容:提供工程类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共个项目,其中施工招标项目个(某单位加油站整治项目,招标控制价万元;某单位零星维修项目,招标控制价万元)、监理招标项目个(招标控制价.万元),报价谈判以此公告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为准。
.服务期限:服务项目完成,无争议和遗留问题后,代理协议自动失效。
.服务地点:西藏阿里地区。
.标包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确定预中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年内任意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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