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
.询价品种: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大米、食用油、干货
鲜肉类
冻品、蔬菜类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秋季学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质及须知
)供应商须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适用合同包、);
)供应商具备固定的食材配送场所(安溪县有营业场所,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有专业、稳定的配送团队,以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做好售后服务;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供应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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