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州市福月岭纪念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广东省高州市福月岭纪念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原为“……在竣工结算审定后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在竣工验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并竣工结算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留%作为质量保证金。” 本澄清公告为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充公告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高州市福月岭礼仪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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