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对本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货物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及其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微波消融治疗仪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三、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 .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明显不符合采购需求中要求设备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获取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采购办,文件需一正两副共三份。(接受邮寄: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号新华医院行政楼)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采购办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说明: 无 九、对本次采购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号 联 系 人:于义征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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