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高低压电力工程施工一年期供应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高低压电力工程施工一年期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人:安徽省安车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亳州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高低压电力工程施工一年期供应商,预估一年期施工费用约万元。 (二)招标范围:由投标人负责对充电桩建设项目的高低压全部施工内容(不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高低压施工、辅料、充电桩基础、变压器、高低压电缆、雨棚、岗亭、标识标牌、阻车器、车位、消防设施(手推式)等配套设施,高低压电缆与变压器的存放运输、土建材料及安装等工程。办理本项目供配电相关手续、包通电验收。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四)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下达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完成单个场站全部工程内容。 (五)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以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作为基数,基数的%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固定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异常低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其中承装、承修类许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 (三)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个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充电场站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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