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数据融合治理开发平台等采购二次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数据融合治理开发平台等采购 已由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询比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竞争。. 采购方法询比采购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数据融合治理开发平台等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数据融合治理开发平台等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划分为个标包(标包);本项目为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 ;. 项目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及采购人使用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 ;()人员要求:最少配备名团队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中至少具有一名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或者高级数据工程师 ;()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年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相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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