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培训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比选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比选对象数量不足,根据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现项目重新采购,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培训会议室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比选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比选对象参加比选。.比选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家供应商,提供车公庙培训会议室改造服务。范围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采购规模:预算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以及完成利旧设备的迁移、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比选对象资格要求.比选对象基本资格要求..比选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比选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比选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采购。..比选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比选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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