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以下简称“遴选人”)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食堂管理及餐饮服务项目(食堂全外包)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食堂管理及餐饮服务项目(食堂全外包)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项目内容:食堂管理及餐饮服务(食堂全外包),详细要求请参阅“用户需求”。 服务期:年 二、参与遴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遴选文件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真实反映响应供应商的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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