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庄河市大郑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河市大郑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选取庄河市大郑镇中心小学食堂猪肉类、牛肉类食材服务单位一家。
(本项目分个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仅经营非直接食用的初级农产品,比如猪肉、蔬菜、海鲜、水果类等没有包装的,即为非预包装食品,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证件,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应具有食品经营相关范围)即可。]注:.截至年月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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