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内容:本项目共入围-家公证服务单位,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公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公证、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等。详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授予入围服务单位实际服务合同数量,不承诺年度内授予入围服务单位的服务合同总金额。.预算金额:本项目公证服务费用约为万元/年。.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控制价:公证费:&;。.其他:本项目结算以实际服务内容据实结算。.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入围家数:入围供应商数量为-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少于家,则按流标处理;有效投标人数大于家(含家),则确定家入围供应商;有效投标人数大于家(含家)小于家(不含家),则确定家入围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证机构,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