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水处理一厂稳流池及格栅改造提升工程-设备等附属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滨水处理一厂稳流池及格栅改造提升工程-设备等附属拆除工程已由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工程项目代码:----(集团赋码:),项目业主为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柯桥区;工程造价:.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日历天(具备施工条件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对一厂稳流池及格栅改造提升工程-稳流池内外设备、除臭装置、污泥料仓等附属进行拆除。具体内容详见实际项目的预算标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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