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已由范发改[]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编码:----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范县新区顾城路与纬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日处理.万立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泥处置中心座(日处理规模为吨绝干污泥)及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二沉池+磁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臭氧氧化”工艺。
污泥处理工艺:“污泥浓缩池+板框压滤机+低温干化机”,脱水至%后外运焚烧。
.、项目估算总投资:本次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投资约.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下发的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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