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就其要求采购的年运营分公司废旧物资(一批)处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废旧物资(一批),详见第四章比价书。
二、收购起拍价:人民币叁万柒仟捌佰叁拾柒元零陆分(¥:.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预算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三、处置地点及日期:甲方指定地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处置清运。
四、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五、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现场提交,如有伪造或虚报,一经查实,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六、报名截止日
、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比价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报名,现场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比价文件,逾时做自动放弃。
、比价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方邮箱。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
、投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号电车大厦九楼会议室四。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比价)文件,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比价公告和比价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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