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充电驿站”系统的投入和服务、技术平台管控服务、与有关部门的系统对接,项目预算.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在年月支付合同金额%的费用;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年月支付合同金额的%;待项目正式运行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待年月支付(支付本笔款项之前,中选人需提供合同金额%的质保金,可用保函形式提供)。
.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技术服务期限:年月初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名,中选份额%。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