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再次公告
采购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五)项目需求:
为使我单位车辆能够按时保养、及时维修、提前排除安全隐患,保持常态化无故障安全运行。我单位需要找寻一家具有二类的汽车专业综合维修企业的供应商,具体资质如下:、营业执照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以上(含)、标注大中型客车、小型客车) 、汽车维修技术职业资格证。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专业维修设备(举升机、扒胎机、平衡仪、四轮定位仪、烤漆房)、具备各类专业工具(切割机、电焊机、专用维修检测仪等专业也工具)、具有相应室内维修场地平米(含)以上,接待区域平米(含)以上 、具有持证专业维修人员名以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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