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单位大院门卫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购买单位大院门卫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购买单位大院门卫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购买单位大院门卫安保服务项目
安保人员人,男性,年龄岁以下,退伍军人;每天安排名安保人员执勤,每人小时轮班,另外人休息。
河池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项目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本项目第 包确定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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