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 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财润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 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区机关办公大院“智慧大院”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关办公大院大门车牌和人脸识别系统及来访登记综合管理系统;大院其他入口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机关办公大院安防监控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之日起年的项目服务期、运维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文件第六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名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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