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保山市中医医院职工形象照摄影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职工形象照摄影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张。.形象照:.元/张。.证件照:.元/张。最高限价:.元/张。.形象照:.元/张。.证件照:.元/张。采购需求:选定一家拍摄机构,承担保山市中医医院职工形象照摄影服务;(注:.需提供拍照前妆容管理,服饰搭配等相关工作。.照片像素不低于万,并进行精修,局部明暗处理,色彩饱和。.含精修电子版张,纸质版份(过油画、防水保色)。.提供上门拍摄服务或到店拍摄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年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年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年或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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