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门诊慢特病相关经办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机构承办采购项目(职工)第二次
项目概况
莲花县门诊慢特病相关经办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机构承办采购项目(职工)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莲购-
项目名称:莲花县门诊慢特病相关经办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机构承办采购项目(职工)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莲购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商业保险机构中标后,县医疗保障局与中标的公司签订三年承办服务合同书,自年度月起至年度止。中标商业保险机构与县医疗保障局一年一签补充合同,确定每一保险年度相关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个月内有效); )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提供投标响应前六个月(....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