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滨水厂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滨水厂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万(其中含暂列金万元);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滨水厂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标段二);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招标,投标人可按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先评审标段一,投标人在标段一中中标的将不再参与标段二中标候选人的排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两年(年及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成功完成过至少一个国内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 (外币以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换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或完工证书(须有设计、监理、建设、施工等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上述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则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至少有一份文件需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母公司和子公司业绩不得混用,否则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以投资方式获得的、、、等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金额是指成套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的金额,不含土建等其他部分。非中国大陆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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