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规划环评(和平区块)工作方案项目公开选定委托代理单位 发包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规划环评(和平区块)工作方案项目,项目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外公开招项目的发包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平区块)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项目基本内容: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号)等文件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产业 园区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有关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规划审批前,报送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召集审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应依法作为规划审批决策的依据。因此需要实施该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价万元。(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 、代理服务内容: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代理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报名时请携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③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代理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止。 、报名地点:和平镇人民政府号楼招投标办公室。 、本项目采用现场抽签或摇号的方式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分(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开标地点: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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