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厂区外墙粉刷大修服务询价公告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年度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厂区外墙粉刷大修服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询价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询价人简介、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拟进行厂区外墙粉刷大修服务采购。服务地点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院内,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
.询价应答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
②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财务要求: ① 供应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②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 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今,具有墙体修复、墙面粉刷相关业绩万元以上一项。需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
()其他: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单位),并电话通知询价人,联系人:朱先生,电话:,否则因询价应答单位未电话告知询价人,使询价人错漏询价应答单位的信息的,询价人概不负责。询价人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询价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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