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年度上海中心消防设备维保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年度上海中心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介 采购人将选择家供应商为上海中心园区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极早期设备、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及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消防管道等提供巡检、检测、保养、故障维修、部件更换、耗材更换、技术支持等服务,通过专业维修保养服务,确保上述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号。 预算(含税,人民币):.万元。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较大数额(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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