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二期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本期建设台/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台额定汽轮发电机组。垃圾处理采用先进、成熟的炉排技术工艺,利用垃圾焚烧余热供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七、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应答人服务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应答人技术规范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只里乡东秀村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交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年月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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