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小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小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小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元,共分个包,其中电动吸痰器等种医疗设备:.元;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套:.元;病人床、床头柜等种医疗设备:.元。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小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数量:包:病人床、床头柜等种医疗设备,包:电动吸痰器等种医疗设备,包: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套。()质量要求:所提供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须保证其所出售的上述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所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如因供应商包装不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补缺。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应商立即无条件为采购人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货物在交货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包、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承诺时间提前的,以供应商承诺时间为准);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承诺时间提前的,以供应商承诺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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