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栋公寓房维修工程(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通知: 提问内容:是否可以取消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内容:根据中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请在招标文件明确是否委派业主代表进行评标? 答:按军队及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栋公寓房维修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地址:/ 联系人:姜助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栋公寓房维修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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