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海洋渔业公司就东台市 弶港镇沿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 升项目(巴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东台市弶港镇沿 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 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二、最高限价:. 万元。 三、采购需求:东台市弶港镇沿 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 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 服务范围包括 个片区:巴斗片区、 巴 斗 北 片 区 ,区 域 面 积 共 计 亩。其中巴斗片区包含 个子区域, 分别为:叶铭高涂养殖区养殖面积约 亩,三水滩养殖面积约 亩, 巴 斗 村 东 侧 养 殖 区 养 殖 面 积 约 为 ++ 亩,养殖面积共计约 亩;巴斗北养殖区养殖面积约 为 + 亩 ,养 殖 面 积 共 计 约 亩。 针对东台市弶港镇管辖的自然 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涉及巴斗养殖 区)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 影响》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四、履行期限: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 环评送审所需附件材料(如立项备案 等)提供齐全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 提交《东台市弶港镇沿海水产养殖绿 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斗养殖区)环 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专家评审后 日内,修改所 需资料提供齐全的基础上,完成环境 影响报告书修改,并依程序报主管部 门。送审过程中配合专家答疑、报告 修改完善以及最终报批稿的编制等 各项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止。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 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 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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