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海洋渔业公司就东台市
弶港镇沿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
升项目(巴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东台市弶港镇沿
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
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二、最高限价:. 万元。
三、采购需求:东台市弶港镇沿
海水产养殖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
斗养殖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
服务范围包括 个片区:巴斗片区、
巴 斗 北 片 区 ,区 域 面 积 共 计
亩。其中巴斗片区包含 个子区域,
分别为:叶铭高涂养殖区养殖面积约
亩,三水滩养殖面积约 亩,
巴 斗 村 东 侧 养 殖 区 养 殖 面 积 约 为
++ 亩,养殖面积共计约
亩;巴斗北养殖区养殖面积约
为 + 亩 ,养 殖 面 积 共 计 约
亩。
针对东台市弶港镇管辖的自然
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涉及巴斗养殖
区)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
影响》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四、履行期限: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
环评送审所需附件材料(如立项备案
等)提供齐全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
提交《东台市弶港镇沿海水产养殖绿
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巴斗养殖区)环
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专家评审后 日内,修改所
需资料提供齐全的基础上,完成环境
影响报告书修改,并依程序报主管部
门。送审过程中配合专家答疑、报告
修改完善以及最终报批稿的编制等
各项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止。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
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
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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