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年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媒融合电视栏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媒融合电视栏目服务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各类交管信息发布渠道,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树立阜阳交警正面形象。与供应商合作共同联办交通安全电视专栏及广播专栏节目,依托广播电视台电视栏目制作发布交通安全主题宣传视频、阜阳交警专题宣传片、警示教育教学片、交通安全主题海报等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交通广播在直播节目中定时播报交通路况和交通安全常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提高阜阳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实时沟通、服务民生”能力,在第一时间将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传递给阜阳市民,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需要在阜阳市域范围内与广播电视台合作共同联办交通安全电视专栏及广播专栏节目,依托广播电视台电视栏目制作及发布交通安全主题宣传视频、阜阳交警专题宣传片、警示教育教学片、交通安全主题海报等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交通广播在直播节目中定时播报交通路况和交通安全常识。按照以上需求,采购人需要与一家市级广播电视台联办、深度合作,共同打造警媒融合电视栏目。阜阳广播电视台是阜阳市政府设立的全市电视发射、广播电视制作和播出的唯一单位,拥有丰富的频道、频率资源、网络资源、节目资源和移动终端及相关产业项目,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专业队伍;也是阜阳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社会认可度高,有利于交通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能够满足以上需求且在市级电视媒体宣传方面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建议由采购人向阜阳广播电视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阜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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