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招标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来安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工时费率不大于%,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不得大于%; 采购需求:拟选定家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为来安县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来安县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以在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择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征集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维修保养业务。 框架协议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综合维修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格; .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响应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响应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响应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响应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响应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徽采云”平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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