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_-----)为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南昌分公司抢险救灾大队玉门分队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现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一、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南昌分公司抢险救灾大队玉门分队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车辆要求:、车辆类型:自动四驱柴油版皮卡车辆(江铃、长城或同等品牌产品)、七座以上商务车辆(自动档柴油版)
、车辆出厂日期:年内或万公里内;
、无重大事故,车况良好,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并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包含: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
租赁时间:暂定个月。
租赁方式:以包月的模式租赁,结算以实际使用月数为准,不足一月的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包月价/天)。
本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年检、保养、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维修费用不包含轮胎、刹车片等易损件的更换)。承租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及驾驶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备注:
.本采购项目分成二个采购包,包一为辆皮卡车,包二为辆商务车,报价人可以其中任一采购包或全部采购包进行报价。
.本表所列租赁期限为估算期限,合同执行期间以采购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机
构,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报价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否则,采购人有权宣布报价人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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