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庆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庆华-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号栋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协商邀请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名称
福州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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