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停车位(场)经营权合作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乐山高新区停车位(场)经营权合作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停车位(场)经营权合作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一、收益分配比例 序号 时间年限 单项采购预算 第-年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第-年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第-年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二、收益超出部分 序号 超出比例 单项采购预算 -%(含)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不含)-%(含)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不含)-%(含)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不含)以上 投标人报价比例最高不超过% 注:投标人按对应比例进行填报,填报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也不得低于成本。在年合作运营期限内投标人的停车费收入分成比例按投标人报价的收益分配比例和收益超出部分比例进行分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 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注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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