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于月下旬(暂定)赴西藏林芝开展餐饮交流推介活动服务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竞争性采购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简介为深入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共建互动沟通桥梁,进行市场精准对接,进一步提升郫都品牌形象,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擦亮“美食之都”金字招牌,我局拟委托服务单位执行餐饮交流推介活动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开展餐饮推介活动、餐饮市场考察活动、餐饮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落实活动策划、设计、布置等工作;、提供活动执行工作人员,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负责活动整体宣传策划与实施,撰写行业内深度媒体报道稿件篇,知名媒体宣传不少于家,另有其他宣传策划可在方案中协商提出;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郫都区“美食之都”建设成果,充分展示郫都区川派餐饮亮点及餐饮技能水平;、活动现场物料制作。负责活动互动打卡装置、氛围营造及宣传资料等物料制作;、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务必把整个活动安全放在首位,重点确保活动现场和人员、消防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活动安全圆满实施;、报送执行方案的同时须报送活动现场安全预案等;、向公众传递健康、自然、和谐、品质的生活方式,引导大众生活观念进一步优化。三、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四、经费预算及来源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五、采购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向成都市郫都区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竞争性采购评审环节。竞争性采购评审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竞争性采购专家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六、申请人资质要求(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正规企业或由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群团组织;(二)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月日至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申请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七、报名所需材料申请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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