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 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定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 三、项目编号:恒合【】采 四、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为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招标。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机关大院保障中心、湖州市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各开立个零余额账户。 .项目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如资金存放期间遇存放资金发生增减变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接受。 ()中标人可提供的特色服务。 .招标银行数量:家。 .开户时间,长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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