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受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年报告厅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年报告厅家具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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