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鸣凤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新建)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消防、供配电、暖通、电气、照明及防雷、综合布线系统、停车设施、电梯、室外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节能、绿色建筑;道路、水电管网、电气照明、园林绿化、景观、给排水、消防、化粪池、雨水、电缆沟、低压配电、门楼(房)、停车设施等;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具体单项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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