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婚俗改革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向上向善、和谐幸福的新时代婚俗文化,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高质量完成年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拟启动广州市全国婚俗改革年系列活动项目,根据市民政局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将通过比选程序确定家单位承接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比选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全国婚俗改革作系列活动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万元(包括项目所需人工、场地、设备、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比选范围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整合、设计制作、录影录像、专业人才、运营管理等承办能力和相关经验。能为本活动出具有创意的活动方案和合理的资金支出计划。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开展集体婚礼活动。举办次集体婚礼,推动喜事简办、喜事新办,优化婚姻服务供给,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尚。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依托“花城有爱”婚姻家庭驿站,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案或公益课堂等形式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期内,全市每个区每个月提供不少于次服务。
.开展婚俗改革相关工作培训。为婚姻登记员和结婚登记颁证员提供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二)总体要求
.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操作工具、设备、消耗品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人员管理要求
.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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