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事故车救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已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事故车救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保险条款对于车损险和三者险责任中关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之约定,车辆出险后若需要进行施救,我司应承担车辆施救相关费用,即俗称施救费(下文均称施救费)。 为响应国家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号召,践行绿色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理念,全面贯彻总公司&;卓越保险战略&;,围绕&;降本增效&;工作主基调,持续加大车险成本管控,强化理赔环节过程管控,降低事故车救援服务过程中理赔成本,建立起集中、高效、优质的救援服务体系。 .项目预算:万元,本项目所涉及施救费用为直接理赔费用,在理赔计算书中随赔案逐案列支赔付,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量,实际任务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对中标人后期任务量不作出任何承诺,若招标人后期下达的任务量不足采购数额,或入库中标人未竞争中选获得项目任务,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所有本项目的应答及服务成本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内容:本项目选定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海南省辖区内(不含三沙市)周期为一年的事故车救援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地点:海南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合作情况续签,最多不超过年。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若中标机构出现转保、分包情形,分公司将依法进行协议终止。 .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许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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