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和《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江财预执〔〕号)规定,现就浙江省江山市公证处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省江山市公证处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序号 内容 资金(万元) 招标人 期限 浙江省江山市公证处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人民币 浙江省江山市公证处 一年期定期 注:浙江省江山市公证处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计划招标规模万元,此次设名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第一名: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同时满足) 投标人应符合《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江政办发〔〕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江山市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报名法定节假日均可)。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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