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深圳市高级中学龙岗学校智慧体育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湖景社区笋岗东路号宝安广场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深圳市高级中学龙岗学校智慧体育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学校智慧体育设施采购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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