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及执法能力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概况
峡江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及执法能力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峡江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及执法能力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
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货物到货、安装及联机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非供货方造成的延误,工期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服务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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