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 --
中方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三次)
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三次)
详见谈判文件
一批
.元
.元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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