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 -- 中方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四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三次) 县人大电子表决室建设项目(第三次) 详见谈判文件 一批 .元 .元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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