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核心区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三次)已由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濮示范发改【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核心区配套服务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三次)
.、项目编号:-
.、建设内容:其中地下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纬九支路、纬八支路建设及绿化工程等。
.、建设地点:示范区境内(金堤路至振兴路段);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约万元;财政资金;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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